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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给杜衍留下了一个决绝的背影。直到他走出很远,还能听见女孩家家的兴奋地问杜衍,应颂是不是吃醋啦?报应果然来的很快。他找书之余不忘偶尔关注下手机的消息,看看任岘有没有收钱,想着他今天是不是不上班在家睡觉才没有看手机,或者就是故意不收,等着系统自动返还给他?他看着琳琅满目的书籍,拿出手机又看了看,仿佛要把什么做个对比似的,手机这东西太害人了,如果说英语只是因为难而害人,手机就是让人上瘾而害人,因为有了尚未回复的消息,就让他一直这么,坐立不安地候在手机旁,仿佛自己的性命都被他人拿捏在手一样,上下里外都难受。他不得已,为了了却自己的心事,发了几个问句。【什么时候醒?】【为什么不收钱?】【我无功不受禄,拿人手短吃人嘴软的道理谁都懂。您别这样任老师,给您打电话才几个钱?那都是我该,您快收下行不行?】【什么时候来取表?】可是这些话简直就是泥牛入海,甚至一点响都不见,他几番纠结,最后看了一眼门口的阅览老师,试探性悄悄地拨通了任岘的电话,没两声就被掐断了连线,随之而来的是微信的一条消息:【混账:在上课,等。】哦,也就是说,刚刚他打电话的时候,任岘当着全班人的面,掐断了自己的电话,估计他也没预料到会有人在这种时间给他打,他会不会有平常老师们上课时电话响起的那种因为意料之外而感到困窘的样子?还是他泰然地放了手机,继续面无表情地授课?当然,他没有故意不回自己消息而是太忙没时间看的行为算是坐实了,应颂仿佛像是放下了一块大石,把手机塞进兜里,继续沉迷在知识的海洋。他的指尖在一排又一排的书脊上扫过,心里问着自己到底需要读什么,为什么读,忽而手指便在一本书上停留了下来,书的封面那大胆的使用红黄交织的颜色作为渲染,几抹淡紫夹杂在二者的边界,勾勒出一副绝美的夕阳时景,上书几个黑色的方正字体:。几个字像是有什么魔力一般催生着他内心莫名埋下的一颗种子,还未打开书,单单是背面封皮上几句便让他来了兴趣:Donotgogeothatgoodnight,不要温顺地走进那个良宵oldageshouldburnandraveatthecloseofday,老年时应该在日暮之时咆哮Rage,rageagainstthedyingofthelight.怒斥,怒斥光明的消亡。Thoughwisemenattheirendknowdarkisright,临终时明智的人虽然懂得黑暗逍遥Becausetheirwordshadforkednolightningthey因为他们的话语已迸不出丝毫电光Donotgogeothatgoodnight却不要温顺地走进那个良宵。富有张力,充满了野性,但中间偶尔的训诫也不显突兀,反而更加让人容易接受。应颂轻轻地靠在书架上,皱着眉打开书,一页是英语,一页是对应的翻译,他下意识念了几句,只觉这诗有些烫嘴,但当他随手翻了几页时,总是隐隐感到这可能就是自己要找的书。应颂的表达能力虽然强,但还是仅限于对汉语的歌颂与赞美,英语这里确实不怎么能欣赏来,不过这个翻译,美得很有意境,既有真实的纯粹的东西含混在里面,又有抽象且奇特的比喻。谁说英语不好就不能参加英语朗诵?他这不是,被迫害着来了吗?正当此时,头顶传来一道声音,现在正与英语死磕的应颂听起来,这声音隐隐地含着几分欠揍的意味在里面:“狄兰的诗吗?老小怎么不看看普希金或者叶芝的诗?”你可以说我英语不好,但你不能觉得我没文化。应颂纠正道:“普希金是俄国人,英语我都念不好,还要去读能让舌头抽筋的俄语吗?”杜衍就站在他的侧旁,拿起一本书轻轻念着,没怎么出声,但应颂看来,他就是在慢慢读着英语的原文,几乎是没怎么看翻译,也能一遍顺顺利利不打绊子地把文章念出来,应颂对此实在是好奇极了,想了想他听了几遍任岘读的话就能一字不差地写出短文,又有意无意地推荐了短文所在的,似乎杜衍真的比他想象中还要更加优秀得多啊。应颂捧着书探了脑袋过去,挤着和他看同一本书,杜衍的气息总是干干爽爽的,没什么其他复杂的味道,偶尔喷上一次香水,也是院里有什么大活动需要他去主持节目的时候。不像宿舍里其他几个sao包,起来了以后洗面奶水乳面膜都得安排上,比许多女孩活得还要精致。唯一致命的,就是至今未曾找到女朋友。他小心翼翼地问道:“少爷,您为什么会对英语这么擅长?”少爷一出,杜衍那被应颂支配的恐惧简直是如影随形,但他的确不怎么在意应颂对自己的称呼,那句名言怎么说的,美人在侧,再明智的人也得给老子昏庸起来。他侧着身靠在书架上,看似在冥想,其实在应颂问句的结尾,答案就已经出来了:“我从幼儿园开始,接受的一直都是双语教学,英语就像我的第二母语一样,所以可能会更比别人容易说出口一些。”原来是大环境的不同,应颂小时对英语远不如对其他事物的兴趣,等上了初中,偶尔几次上历史课调皮捣蛋被历史老师,一个博爱的女教师叫到走廊亲切地教导了几句,回来又再认认真真地听了几节历史课后,自然而然地就爱上了历史这门学科,并且一发不可收拾。包括宿舍里的,很多人当初就问过应颂当初为什么不报历史专业,得到的回答里永远都透着装逼的气息:“我总要挑着一门最有难度的课程学,这样才能满足一种男人专属的征服欲。”实际上他就是喜欢人家国外一女孩子,想着学好了英语会不会离人家更近一些。但他让他感到失策的是,没想到英语会这么难。应颂理解地点点头,道:“从小就有这么好的环境,又有优渥的家庭教育资源,还上了个大专,少爷倒是比我还想不开。”“想不开的人和事儿多了去了,纠结我还不如好好查查你两周后要朗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