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文小说 - 耽美小说 - 如人饮冰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01

分卷阅读101

    着头把找到的情况一五一十地对郑敖报告。

“我们从叶家一路调监控过去,最终在城郊找到了那辆劫走许先生的黑色本田,”郑偃似乎迟疑了一下。

“车里有什么?”郑敖轻声问道,李貅说他疯疯癫癫,其实他的情绪确实起伏有点大,这么轻的声音,仿佛前一秒那个泼郑敖的人不是他一样。

郑偃抬头询问地看了李貅一眼,一脸的不爽的李貅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车里没有人,”郑偃斟酌着词句:“不过车外的地上,有很多血。”

“很多?”郑敖似乎没听懂,重复了一句。

“是的,已经提取了十多处血样去化验了,李家提供了收养许朗时的DNA样本。”郑偃说道:“我可以让守在那里的人传照片过来。”

“不用了,”郑敖阻止了他:“我自己去现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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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态度坚决,但等到真看到现场那一片惨状时,郑敖的脸色还是比昨晚更难看了。

现场已经被李貅派人接管了,郑敖第一个跳下车,撩起封锁现场的蓝白胶带,这地方很偏,都是大片的麦田,又下起雨,更显得凄惶起来。李貅还是很卖力的,找了一帮人在现场查。

郑敖的鞋子踩在泥水里,大踏步找到了遮雨棚内,为了保护证据,轿车和血迹上都支起了遮雨棚。

他先看到的是那片血迹。

暗红色的血迹,大多沁进了泥土里,但仍然触目惊心,几个人穿着鞋套在查看现场,李貅在后面介绍:“这是我从军区带过来的痕检专家。”

“多久能拿到DNA检测结果?”郑敖盯着地上的血迹问。

“已经送过去了,下午就能拿到结果。”一个戴着口罩正在取样的痕检人员回答他:“我们总共提取了二十五份血迹去化验,其中有三份是车内提取的。但初步分析,这里才是凶案第一现场。”

郑敖似乎被那个词刺到了:“凶案?”

痕检人员显然是李貅不知道从哪个实验室里拖出来的,丝毫不知道眼前这位发起飙来可能要了自己的命,还在很有专业精神地跟郑敖解释。

“犯罪现场的血迹大部分是雾状的,显然是枪击留下的,我们计算过血迹的形状和角度,应该是从这个角度中枪的,”他比了比郑敖耳朵的位置:“一般人这个位置都是头部。而且现场也找到了弹壳。”

郑敖抿紧了唇,他的唇上没有一丝血色。

过了半晌,他才轻声说道:“你们那个血迹形状,是怎么看出来的。”

“用鲁米诺试剂啊。”痕检人员大概觉得该收集的东西都弄完了,把证据箱盖了起来。

“我想看看。”

“已经留了很多照片了,”痕检人员在扣箱子:“鲁米诺要关灯,很麻烦的。”

他话刚落音,郑敖一把抓住他的衣领,把他重重撞到了摆放证物的桌子上。

“我只说一次,”他一字一句地告诉痕检人员:“我想看!立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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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暗的遮雨棚里,痕检人员递给郑敖和李貅口罩和护目镜,在地面喷洒了一点试剂,荧光灯一照,地上的血迹一点点显现出来,边缘清晰,像附在血迹上的灵魂渐渐显形。

“这一片是枪击造成的雾状血迹。”痕检人员指给郑敖看:“这是倒地之后流出来的血迹,仔细看这个地方的血迹,被挡住了是不是,我们判断凶手有两个人,一个在远处开枪,一个在受害者前方钳制他,就是位置有点问题,这个凶手似乎是半蹲下的……”

他越说越起劲,却没注意旁边的郑敖的脸色。

那片血迹范围非常大,是发着荧光的浅蓝色,静静地染在地上,似乎在讲着一个戛然而止的故事。

郑敖伸出手来,碰了碰那片据说是中枪倒地后的血迹。

土地冰凉湿冷,似乎仍然残留着许朗身上的气味。这些荧光灯下的血迹,就是小朗最后呆过的地方。

他那时候该有多绝望呢?

那个时候自己在哪里呢。

是站在酒店的门口计划以后的生活,是以为退婚之后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追求许朗,还是站在订婚宴会的舞台上,宣布退婚的消息。

他以为一切还可以重新开始,其实已经结束了。

棚外有人掀开遮光的毛毡进来,似乎在李貅耳边说了什么。郑敖抬起头,看着李貅。

李貅也看着他。

光线昏暗的遮雨棚里,郑敖仰着脸,荧荧的蓝光印在他脸上,他嘴唇苍白,眼睛里却带着锋利的光。李貅脸上的表情冷如冰霜,又似乎有那么一点伤心。

他说:“结果出来了,弹壳上的DNA,和许朗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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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敖没有发疯。

他说话算数,当初李貅解开他手铐的时候,跟他说:“我们约法三章,你不能发疯,不能打我,也不能伤害你自己。”

他什么都没做。

他只是缓缓地从地上站了起来,他的手指上尚沾着地上的血迹,他的身体摇晃了一下,似乎要摔倒,但最终没有。

他只是站在那里,冷得像冰棱。

他说:“把现场给我,我要用我自己的人,再测一次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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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检测结果出来的时候,郑偃在郑家的书房里找到了郑敖。

他坐在书房的窗边,没有喝酒,他的面前摆着一杯茶。

郑偃轻手轻脚地进去,小心翼翼地站在一边。

郑敖一直在看着窗外。

“他以前常呆在这里,”他忽然轻声说:“他喜欢看书,我以前不知道是为什么。现在才想起来,他没有别的朋友。”

那个人总是很忙,他其实不算很有天赋的人,但做什么都是全力以赴。郑敖有点看不惯他为了别的事这么拼命,但偶尔又觉得这样子很好玩。因为他只会为了郑敖放下手里的书,或者工作,郑敖喜欢当那个例外。

郑敖习惯当很多人的例外,他走到哪里都会受欢迎,天之骄子,夜夜笙歌,却从没想过那个人在没有自己的日子里是怎么过来的。

自己浪费了那么多的岁月,那些在外面消磨的日子,如果去找他,去陪着他,哪怕只是靠在一起,陪着他看会书,和他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