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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 项稷宇内心飘飘然,表上装淡定地说:“他们喜欢就好,我主演的电影马上就要上映了,到时候请他们一起去看。” “好啊好啊!”不知道客套话为何物的尚天马上说,“在看电影之前还是正式见个面吧,稷宇哥你什么时候有时间,我带你见见我爸妈!” 项稷宇:“!!!” 对着尚天期待的眼神他也不好意思说自己没时间,他扯着嗓子喊了声何清,并且把手机屏幕稍微偏了一点,对走过来的何清挤了下眼睛问,“近期我好像挺忙的,哪天没有安排。” 何清一脸懵逼,上前一步瞟到了手机里的尚天,心领神会道:“放心吧宇哥,这边拍摄结束后就有两天空出来您可以自由安排,保证不耽误你谈恋爱!” 这边项稷宇还没说话,就听手机里传了一道欢快的声音:“太好了,刚好我过两天也有空!” 项稷宇死死地瞪着何清:你简直害死我了! 何清:QAQ我又做错了什么! 确定了这件事,尚天兴冲冲地通过尚地转达了这个消息,一时间,鸵鸟家族又激动又忐忑,手忙脚乱地开始迎接家里新增的唯一一个人类。 转眼到了约定好的时间,项稷宇开着车,听着尚天的指挥,七拐八绕到一个杳无人烟的地方,就在项稷宇怀疑尚天家人直接住在野外时,眼前终于出现了一个建筑物。 这是一栋两层高的小楼,楼外圈了很大一个院子,四周种了不少野花果树,坐落在山脚下,都有一股归园田居的感觉。 如此祥和的景象,在此刻项稷宇看来却犹如洪水猛兽,一路上祈祷各种突发工作都没祈祷来,只能老老实实地提着据尚天说家人很喜欢的食物过来,再一次加深了鸵鸟是吃货的印象。 不过看了那么多集动物世界倒也可以理解,动物的世界吃睡还剩什么? 项稷宇胡思乱想着,尚天忽然开口道:“稷宇哥到了,随便停哪都行。” 尚天到了自己的地盘,心情很明显的轻松自在,项稷宇倒是坐在车里做了一堆心理建树,最后在尚天的催促中眼睛一闭,视死如归地打开车门。 “我爸妈家人都很好相处,他们喜欢你的。” 项稷宇提着两大袋吃的站在大门前,露出最亲切的笑容力争留个好印象。 然而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大门打开,最先出现的不是人,而且一只鸵鸟的脑瓜。接着出现了第二只,第三只…… 项稷宇:“……” 尚天:“!!!” “我不是说过我男朋友要来了吗!!”尚天崩溃道,“你们这是干什么!” 尚地从一众鸵鸟中颤颤巍巍地走出来弱弱地说:“我以为是快递……” 尚地还不知道项稷宇已经知晓他们的真身,他大脑高速运转,发挥精湛的演技说:“哥夫好,我们家是养殖鸵鸟的,有时候鸵鸟会在家里玩,放心,我一会把它们赶出去,我爸妈出去买菜了,很快就回来。” 尚天扶额,项稷宇尴尬地笑了笑。 一阵兵荒马乱,项稷宇和尚天父母得以顺利会晤。 “没想到你知道我们身份,真是冒失了,我们以为是送快递的。”尚mama说着狠狠地打了两下尚地怒斥道,“没事买什么快递,不知道你哥夫今天要来吗?” 尚地委屈兮兮地充当出气筒。 “没事。”项稷宇强装镇定道,“以后都是一家人,不碍事。”说完扫了眼他脚边不足半米的小鸵鸟,它正咬着项稷宇的裤子想朝上爬。项稷宇伸手抱它到腿上,或许是没近距离接触过人类,小鸵鸟站在他腿上一直盯着他。当然,盯着他的视线不止这一道。 他敢确定,客厅里上十只鸵鸟都好奇地盯着他。 所以,动物园里的动物每天都是这种感觉吗…… 第51章 第五十一章 尚天推开一只只想凑过来的鸵鸟,有些崩溃道:“你们能不能坐好,都变成人!” 话音刚落,一屋子鸵鸟瞬间变成人,就连项稷宇腿上那只都变成了一个三岁小孩。 第一次见大变活人,项稷宇震惊地话都说不出来,今天他才彻彻底底对会变人的鸵鸟有一个真切的认识。 坐着一屋子人总比一屋子鸵鸟来得适应一些,项稷宇捏捏怀里小孩的小胖手,终于能正式和尚天家人交流。 然而纵然一屋子长辈想对项稷宇交代些什么,他们常年以鸵鸟的形态生活也不太懂人类社会两口子在一起有哪些注意事项,只能学着电视剧里的知识尬聊,让项稷宇有种进了剧组的感觉。 一天过得不尴不尬,总而言之,初次见面也算完美结束。 “今天去我那吗?”项稷宇和尚天也有一段时间没见面了,如果不是今天被拉着见家长,他也不会一开始在心里那么抗拒。现在最难的已经过去了,剩下的时间当然不想和对方分开。 尚天向来不知矜持为何物,一听就点头道:“好啊,我上次还在你那留的有衣服。” 项稷宇趁着红灯的空档捏捏他的脸说:“想要多少衣服没有啊,大不了穿我的。” 尚天顺着他的话一想,两个人穿同一件衣服真是相当的亲密,他立马抛弃自己的衣服笑道:“这可是你说的。” 夜幕降临,汽车终于开回熟悉的小区。 回到家,尚天脱掉外套,趁着项稷宇换鞋的功夫,跳到他背上,整个人跟考拉一样,紧抱着项稷宇的脖子不下来。 “你谋杀亲夫啊。” 尚天蹭蹭他的脸说:“才不是。” 项稷宇托着尚天的屁股抱着他走到沙发边放下,自己坐在尚天另一边,靠在椅背上,解开脖子上的领带。 他为了见家长可是好生打扮了一番,虽然都是无用功。一群鸵鸟哪里懂什么正式打扮和非正式打扮。 “像你本身是鸵鸟,应该变成鸵鸟最为自在吧。”今天去尚天家项稷宇发现尚天的家人除非要和他说话,大多时候都都是以鸵鸟的形态在活动,好像不变成鸵鸟就不会走路了一般。如果尚天也是这样,那么他常年生活在聚光灯下应该很难受,这么一想,项稷宇不由得心疼起来。 “我都习惯了。”尚天脱了鞋,跨坐在项稷宇身上,与他面对面,盯着项稷宇的嘴唇,忍不住靠上去亲了一口。 项稷宇搂着尚天的腰加深了这个吻,两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又是第一次谈恋爱,即便穿着厚厚的冬装都有点擦枪走火。 暖色照明灯在黑暗中增添了一丝暧昧,在项稷宇的手触碰到因毛衣拉起而裸露出的肌肤时,动作急切起来。 不知何时,尚天已经从坐在项稷宇怀里的姿势变成躺在沙发上,项稷宇覆在他身上,